男女主角分别是沈平川奥迪的女频言情小说《夜垂之后沈平川奥迪 全集》,由网络作家“朋克胖胖丁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我妈是站街女,我是孤儿院长大的野种。高中,我看见从黑色奥迪上下来的沈平川,他出身富贵,成绩优异,斯文又冷清。我才知道,原来这样好的人,也是能被叫做野种的。1.高中时,我遇见了沈平川。他被人在巷子里群殴。我假装报警,吓跑了那群人。男孩头上冒血,喘着粗气,细长的眸子半眯着,像头受伤的狼崽子。他一声不吭地捡起了散落满地的书本,捂着流血的伤口,踉踉跄跄要走。我急了,扯住了他的衣袖,“我刚才诈他们的!我可不想惹上什么麻烦......你别走啊,我帮你打120。”他却劈手抢走了我的手机,“你不会有事的。”“你......”直到他的略显单薄的背影即将消失在转角处,他才回头,丢下一句,“我叫沈平川,谢谢你。”2.沈平川......他很有名。原因是他学...
我妈是站街女,我是孤儿院长大的野种。
高中,我看见从黑色奥迪上下来的沈平川,他出身富贵,成绩优异,斯文又冷清。
我才知道,原来这样好的人,也是能被叫做野种的。
1.
高中时,我遇见了沈平川。
他被人在巷子里群殴。
我假装报警,吓跑了那群人。
男孩头上冒血,喘着粗气,细长的眸子半眯着,像头受伤的狼崽子。
他一声不吭地捡起了散落满地的书本,捂着流血的伤口,踉踉跄跄要走。
我急了,扯住了他的衣袖,“我刚才诈他们的!我可不想惹上什么麻烦......你别走啊,我帮你打120。”
他却劈手抢走了我的手机,“你不会有事的。”
“你......”
直到他的略显单薄的背影即将消失在转角处,他才回头,丢下一句,
“我叫沈平川,谢谢你。”
2.
沈平川......
他很有名。
原因是他学业优秀,长相白净清秀,独来独往。
更重要的是,学校里都在传,他是沈家的私生子。
就是很有钱,很财阀的那个沈家。
我这才留心他每天上下学,都有黑色奥迪和黑衣保镖护送。显然正如传言所说的那般,有钱,且黑白通吃。
放学后,我看着沈平川大步流星地走出了校门,车门打开的时候,隐隐看见里头坐着一个男人。
正要探头仔细瞧瞧,一个人影却像狗皮膏药一样贴了上来。
“安风,玩去啊,约了你多少次了?”
“看什么呢?”
红毛校霸嬉皮笑脸地凑了过来。
“你滚远点,不要烦我!”
我厌恶地皱眉,又回头看了一眼那辆已经一骑绝尘的奥迪车。
“这么凶?我不烦你,你想让谁烦你?”
校霸顺着我的视线看了过去,我连忙躲开他,朝着人群跑去。
没想到,第二天一放学,我就听说校霸带着一群人把沈平川围到了男厕所里。
太蠢了!
不过我冲进去的时机恰好,校霸刚要挥下的棍子被我伸手拦住,掉在瓷砖上,发出了清脆的一声。
窗外,几个保镖正急匆匆地朝这边赶来。
沈平川湿漉漉地站着,面无血色,水珠从发梢滴落下来,打湿微红的眼底。
校霸不甘心地走了过来,“安风,你什么意思?你敢和我作对?”
“你别再做这种莫名其妙的事了!”我用力把他推开,“还不走!”
我转身把外套披在沈平川身上,却听见身后一声大喊,沈平川漠然的眼睛忽然睁大。
我的后脑一阵剧痛传来。
3.
二十年前的一个雨夜,妈妈疯了一样把我塞进了衣柜里。
“不许出来,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许出来!”
她的眼睛血红,我被她狰狞的样子吓住,连哭都不敢。
在衣柜的缝隙中,我看到她被几个蒙面人拖走。
几天后,警察在郊区发现了一具尸体,是被人吊在车后活生生地拖行而死。暴雨洗刷掉了所有犯罪痕迹,整个案件变成了一桩无头悬案。
那年我才七岁。
他们都说我妈是站街女,所以我是个来路不明的野种。
我是被人这样称呼着长大的。
这或许就是我一时上头,救下沈平川的原因。
4.
等我醒来时,发现自己正躺在安珍医院的VIP病房。
医生初步诊断我是脑震荡,有轻微的皮下出血,需要住院观察。
而沈平川因为我到得及时,什么事儿都没有。
他穿着整洁的没有一丝褶皱的衬衫,安静地低头削着苹果,医院的阳光打在他长长的睫毛上,在眼底投下漂亮的阴影。
我盯着他的手指,骨节分明,白皙有力。
再往上看,他不知什么时候也抬起了头,和我四目相对。
......我没想帮你。
我路过的。
我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,是他先开口问道,“疼吗?”
我点点头,“我接受赔偿。”
“我赔偿?”沈平川眼中揶揄,“我求你帮忙的?”
“谁叫你次次挨打都被我撞见,还不如雇我当你的保镖。”我头上包满了绷带,朝他笑,“我在孤儿院长大的,很擅长挨揍。”
他挑了挑眉,良久,轻笑了一声,将苹果递给我:“好。”
电视上正循环播放着本地新闻,盛宏集团的董事长沈谦正参加一个捐赠仪式的剪彩,媒体盛赞他是儒商典范。
沈平川瞥了一眼,按了换台。
5.
我没想到,他说的报答,是让我住进了他家的客房。
可惜,不是豪华别墅区。
他独自住着一个小小的两室一厅,在一个植被茂盛的老小区,到处都是葱葱郁郁的法国梧桐,住在楼下的邻居又种了满院子的玫瑰。
一进门,我就看到墙上挂着一张黑白的遗像,是个看上去很温柔的女人。
那应该就是传言中,他跳楼自杀了的妈妈。
啧,同病相怜。恍惚间我竟觉得他妈妈的眉眼之间,也和我妈妈有三四分相似。
我欣然带着我不多的家当搬了家。毕竟高考在即,有个好环境对我也很重要。
我布置了房间,把我最喜欢的照片摆到了桌上,是圣托里尼的海。
我记得从前妈妈在电视上看到了圣托里尼,那时她托起脸,总是一脸向往的样子。
我给沈平川看我的积蓄,告诉他,我迟早要攒钱到圣托里尼去买这样一栋白色的房子,要靠着海。
他嗤笑,这么一点钱,要攒到什么时候?
总会攒够的!
我生气了,把他推出去,关在门外。
6.
住在这里时,我觉得时光既绵长,又柔软。
楼下的邻居是个温柔的中年女人,她的男人早出晚归,不常能见到。可是夜里,我却常常能听到他带着醉意肆意谩骂的声音。
第二天她的脸上便会带着伤。她见我总是看着她的花园发呆,就会剪给我两枝新鲜玫瑰,让我拿回家插起来。
“谢谢曼曼姐。”
虽然我曾听沈平川叫她“强嫂”,可我直觉她不会喜欢别人那样叫。
果然,她眼角笑得弯了起来,好看极了。
暮气沉沉的房间里多了一抹殷红,马上就有了生机。
“玫瑰花最好看了。”我托腮欣赏。沈平川见了,总会笑我俗气。
“你懂什么呀!”我想起了从前看到的故事,给他讲了起来。
在遥远的星球上有个小王子,他有一朵无比美丽,但又无比任性的玫瑰花。
有一天他俩终于吵架吵翻了,小王子一气之下逃离了那颗星球。
他去了好多地方,遇到了好些奇奇怪怪的人。终于有一天,他才发现哪里不对劲,原来自己已经那么爱那朵玫瑰了,以至于世间万物与之相比,都黯然失色。
“你知道为什么吗?”我拉住沈平川的手,让他去触摸玫瑰的花瓣,柔软的丝绒质地。
因为玫瑰值得。
——因为它明明那么柔软,却红的张牙舞爪,还要带着一身刺。
他的手骨节分明,那一刻却忽然攥紧了。
我抬头,只看到他温柔的笑意沁在嘴角。
我生日的那天,连我自己都忘了。他却带了一朵玫瑰回家,皱巴巴的,丢到了我桌上。
“喏,路边捡的。”他声音有些沙哑,我敏锐地发现他身上受了伤。
见我狐疑地看着他,他却反过来安慰我,“只是不小心摔了。”
鬼才相信。
我无奈,只好劈手抢走了他的药,只见他膝盖一片青紫,我一边吸气一边帮他涂着碘伏。
他却突然俯身,额头贴着我的额头,什么也没说。
良久,他才站了起来,“粗手粗脚的,更疼了。”
后来那朵玫瑰花,一直到褪色风干,我都没有丢掉过。
7.
然而,高考前一天,沈平川却不见了。
家里一片狼藉,凌乱的物品四处散落,让我仿佛回到了妈妈遇害的那一夜。
我哆嗦着手,开始一遍遍地拨打着他的电话。忙音。
我突然想到沈平川曾给过我一个电话,是沈家老宅的管家。此刻我也顾不上那么多,直接打了过去。
对方的语气很冷静,甚至有些冷漠,只告诉我他会派人过来。
我担心极了,再也忍不住冲出家门,四处寻找。
绕了几圈,我才想起,小区北面有条巷子,如果有人想要避开监控和行人,一定会去那里。
我冲进了巷子时,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——沈平川满身是血,他凶狠地抓住一个从身后想偷袭的人的头发,一个利落地肘击,接着一拳又一拳,可那人明明早就晕死过去。
我从来不知道他会打架,甚至还会下手这么狠。
一个原本躺在地上装死的混混,不知道从哪里摸到了一把刀,见此情形,红着眼睛一刀抡了过去。
我脑中一片空白,身体却先行一步。
沈平川听到声音,他回过头,眼底一片茫然。
他脸上不知被谁划了一刀,伤口已经皮开肉绽。
这么好看的一张脸,怎么可以破相呢?
我想伸手帮他擦一擦血,却眼前一黑。
8.
医生说,刀锋再偏几厘米,砍到脊神经,我就算不死也是半身不遂。
听着好像很幸运。
可我没有办法参加高考了。
高考的那两天,我躺在病床上,眼泪不停地往下流。
沈平川没有出现,只有医生和护士偶尔过来检查,我一直哭,一直哭,好像我整个之前的人生、所有的努力全都白费了。
高考结束后的两天,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。
沈谦。
沈平川的爸爸。
或许是我眼睛太肿,当他看到我的脸时,恍然失神。
我赶忙冲他微微一笑。
他不动声色,笑眯眯道,“这回你救了阿川,我会把你当作亲生女儿看待。”
从那天之后,沈平川就如同人间蒸发。听说他养好伤之后,就被直接送去了国外。
而沈谦出手阔绰,他听说我成绩不错,给了我一大笔钱,还有一套市中心的房子,来补偿我错过的高考,他的助理则一直陪着我养伤。
出院后,沈谦派人请我去大宅。
他原本笑眯眯的,却在闲聊几句后瞬间沉下脸, “为什么把主意打到我儿子身上?”
我面不改色道,“认识我,是他命好。”
沈谦大笑起来。
他把我带到了沈家的地下。
是个密室。
一个满脸血污的人被五花大绑地丢在地上。
沈谦面无表情地看着我,“这就是那个想要害阿川的人,你说该怎么处置?”
他递给了我一把枪,枪已上膛。
我举着枪,沉甸甸,几乎要把我压垮。
我握着枪发抖,脑海中忽然闪过那个风雨交加的夜,母亲被拖行致死的画面。
子弹射出。
地上的鲜血蜿蜒流淌,像极了那天新闻中,路面的血痕。
沈谦大笑起来,拍了拍我的肩。
他走后,我忍不住脚下一软,瘫坐在地上,掩面落泪。
9.
从那之后,我开始帮沈谦做事。
也不过几年,别人对我的称呼就从安小姐变成了安风姐。
沈谦黑白通吃,原本就是混帮派出身,做事狠绝。而我是他亲口认下的干女儿,人人自然也会给我几分面子。
但也总有人不服。
对方不过是青云帮的一个小头目,交易时却咬死不肯松口,非要我亲自去求他。
我带着一群人围住了他们的大本营。
空旷的厂房里,眼前那个满脸横肉的男人满口污言秽语,龇着一口黄牙,要我给他亲一口。
我没说话,向身后挥了挥手,我的手下红毛就一枪射中了他的膝盖。
“妈的,臭婊子!你敢打我!”他跪坐在地上,痛极,大喊着要手下的人动手,“给我弄死那个女的!”
下一秒,空旷地厂房中有人手机铃声响起,格外刺耳。
他只看了一眼手机,却瞬间变了脸。
“现在我们可以谈了吗?刀哥。”我笑眯眯地问他。
他冷汗直流,二话没说就在合同上签下了名字。
其实也没什么,电话是他老婆打来的,一起发来的还有一张照片。
他的小女儿在学校夏令营里,抱着一只小熊玩得正开心——但发件人未知。
刀哥不敢多嘴,唯唯诺诺地跟在我身后。
带人撤退时,我看到一个小少年在角落里吓得直哆嗦,显然是被刚才的阵仗吓坏了。
我拿着枪走了过去,抵在他头上,“多大了?”
“十…十三。”他吓哭了,鼻涕眼泪直流。
“滚!再让我在这看到你我弄死你。”我一边说着,一边用枪轻轻敲了一下他的脑袋。
我回头看着刀哥,笑眯眯道,“刀哥,你看如何?”
“没问题......没问题。”
刀哥慌忙点头,而那个小少年屁滚尿流,几乎是爬出了厂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