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儿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,我递给她一份“家庭AA制协议”。
十八年来,我为她付出了所有,现在她成年了,我该为自己活了。
她愣住了,随即把协议撕得粉碎,把我告上了法庭,罪名是遗弃罪。
法庭上,她哭诉我这个母亲如何冷漠自私,要求我必须支付她大学四年的所有费用,以及每月五千的“精神损失费”。
我没请律师,只向法官提交了一份DNA报告。
“法官,我确实遗弃了她,从十八年前就开始了。”
“因为,我根本不是她妈,我是买下她的人贩子。”
……“你胡说!”
尖利的声音划破了凝滞的空气。
“姜禾,你为了不给钱,竟然编出这种谎话!
你疯了!”
她从原告席上猛地站起来,指着我的鼻子,浑身都在发抖。
法官敲了敲法槌,声音严肃:“原告,请保持肃静。”
他拿起我提交的那份薄薄的报告,扶了扶眼镜。
“被告,你说你不是原告的母亲,这份DNA报告是你单方面做的?”
我点点头:“是。”
“简直是笑话!”
周子衿的律师立刻站起来反驳,“一份被告自己不知从哪里搞来的报告,怎么能作为证据?
我们严重怀疑其真实性!”